各单位(部门)、二级党组织: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在这辞旧迎新、欢乐祥和的节日里,我们发出廉洁过节通知,提醒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自觉遵守廉洁纪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提倡文明过节、廉洁过节,严格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活动;
二、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三、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红包和名贵特产等节礼;
四、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活动;
七、严禁“带彩”娱乐或参与赌博活动;
八、严禁酒驾醉驾;
九、严禁节日和假期在民生保障、管理服务、安全稳定、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
十、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明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深刻认识“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按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紧盯元旦、春节关键节点,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