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号)
各单位(部门):
端午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净化党风政风,现就加强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和送收粽子等节礼;
二、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
三、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六、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七、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
八、严禁酒驾醉驾。
九、严禁从事其他违纪违规违法活动。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教育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申明纪律规定、严格纪律要求,早打招呼、早提醒,早预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明规矩、守底线,增强廉洁过节意识,树立理性、文明、健康的节日观,戒奢以俭、廉洁自律、文明过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纪委·监察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