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

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校政发人〔2018〕9号
2018-07-10 07:54:42 来源: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9月10日是我国第34个教师节,为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节日氛围,展示我校教职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的新形象、新风貌和教育教学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调动学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在实处,现将做好2018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营造节日氛围。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营造热烈、节俭的庆祝教师节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宣传部)
   2.召开学校教师节庆祝大会,表彰先进教师,举行2018年新入职教师宣誓和退休教师荣休仪式。(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
   3.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责任部门:人事处)
   4.组织开展优秀课程教学、育人“双大纲”和优秀教案评选活动,并开展优秀“双大纲”和优秀教案展示活动。(责任部门:教务处)
   5.召开教师座谈会。组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代表开展交流活动。(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
    6.举办受表彰教师先进事迹展、学年度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展、教师“三进”活动成果展。(责任部门: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
   7.开展教职工慰问活动。(责任部门:工会)
   8.开展教师关爱新生大走访活动。(责任部门:学工处)
   9.组织学生开展“感念师恩”活动。(责任单位:团委)
   10.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相关活动。(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热烈、简朴、务实”的原则,精心设计活动方案,保证活动效果。
   2.全校教职员工要积极参加教师节庆祝活动,以实际行动庆祝自己的节日。
   3.教师节庆祝活动由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牵头,相关单位部门应积极协助。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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